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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副市长 秘书长工作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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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请市委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现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王林虎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蔡洪锐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审计监督、机构编制、金融保险、融资担保、政府债务、外事侨务、防震减灾、政府法制、政策研究、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地震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海东管理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东轻工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海东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海东银监分局,驻市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王发昌副市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城乡公共服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青海机场公司、青藏铁路公司驻市单位、海东公路总段、海东路政支队、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驻市单位。 李青川副市长 负责农牧、扶贫、林业、水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发展委员会、市扶贫开发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湟水河综合治理委员会、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海东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海之东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市气象局。 马田瑜副市长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来信来访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信访局。 联系海东军分区、武警海东支队、海东消防支队、驻市军警部队。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 张 栋副市长(援青)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事业、供销合作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供销联社。 协助开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科技协作、对外联络等工作。 刘振华副市长(援青) 负责商贸流通、贸易促进、市场监管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中国国际贸促会青海省海东市支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助开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科技协作、对外联络等工作。 马 杰副市长 负责发展改革、统计调查、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国家统计局海东调查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 袁 波副市长 负责教育发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人民医院、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文联。 孔令栋副市长 负责工业经济、信息产业、国资监管、招商引资、科学技术、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中国电信海东分公司、中国移动海东分公司、中国联通海东分公司、中国铁塔海东分公司、中国邮政海东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中石油天然气青海海东销售分公司、国网海东供电公司、国网黄化供电公司、海东烟草专卖局。 白万奎秘书长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北京联络处、厦门联络处。 联系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海东工业园区综合办公室。 为确保工作衔接,各副市长间建立互补关系。蔡洪锐、王发昌同志互补,李青川、马田瑜、袁波同志互补,张栋、刘振华同志互补,马杰、孔令栋同志互补。互补领导不在时,由蔡洪锐同志负责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