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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王雨冰)近日,海东市财政局下达拨付各县(区)各类补助资金60767万元,着力改善民生水平,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据了解,此次补助资金包含第一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36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617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29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补助资金163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971万元,自然灾害补助资金8460万元。同时,市财政局为3.57万城市低保对象、12.4万农村低保对象、2.6万临时救助对象、0.7万特困对象,落实城乡基本养老、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对象等发放各类补助,有效化解困难群体节前经济压力,确保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
此外,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区)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要根据各地实际,提前拟定补贴发放方案,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及支出型贫困家庭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对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要通过“分类施保”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水平,确保他们温暖、祥和过节。切实加强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