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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 蒋忠财)10月13日,海东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海东市各县(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汇报,并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市政府副市长李青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新性地设立“4+1”河长体系,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落实了河长、责任河长得职责;各级河长在思想上重视,把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市直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了牵头抓总的作用,主动参与,健全机制,履行责任,形成抓工作、促落实的工作局面。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深化对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性的认识,坚定“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生态自信、增强生态自觉、实现生态自强,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取得实效;要摸清底数,找准目标,按照《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海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拿出具体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全市河湖库坝水生态管理工作出成效;要突出重点,加强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库水环境治理,河湖库水生态修复和保护;要加强河湖库水生态执法监管力度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清理整治乱占乱建、乱填乱倒、乱挖乱采等人为破坏河道乱像;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逐级抓好落实;要健全巡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巡河、巡湖库制度,落实管护措施,提升管护水平;要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完善监管检查、联合执法目标评价考核等长效机制,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