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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主持召开市委一届69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经济工作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市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海东市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等情况的汇报。
会议学习了《问责条例》及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通知。会议指出,《问责条例》的颁布,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 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问责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划出的底线,并以此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七五”普法结合起来,增强底线思维,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对《问责条例》的内容、意义及全市学习贯彻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纪委要依据中央、省委的相关要求,年内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会议传达学习了王国生、郝鹏在全省经济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王国生同志在省委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交流会上的讲话。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相关讲话精神,正确把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思路和方向,狠抓经济发展,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主动适应产业高端化、服务化、专业化、融合化的趋势,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牢把握习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三个“扎扎实实”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的精神营养。要进一步强化担责、担难、担险的担当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研究如何更有效地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政策和办法,让肯干事的人干成事,让想作为的人有作为。
会议听取了市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鸟成云同志关于参加宜居城市建设专题研究班(赴新加坡)学习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海东市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相关报告制度,准确、全面上报全市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学习考察的情况要向常委会报告,并形成相应的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海东市第二次代表大会是海东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情,要在省委、市委的领导下,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